近日,內蒙古興安盟制定出臺了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18條政策措施,激發全盟各類人才服務鄉村振興。
18條政策措施涵蓋現代農牧民培育計劃、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培育工程、鄉村振興“曉景計劃”、鄉村振興“四鄉工程”、實行院士鏈長制、建設鄉村振興“兩庫一榜一平臺”等重點難點工作,目標是培養農牧業生產經營人才、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村牧區科技人才等五大類人才。
興安盟曾是集中連片特困區,為配套18條政策措施實施,盟委行署克服資金緊缺等困難,真金白銀地對重點鄉村人才給予獎補。例如,實施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培育工程,3年內在全盟范圍內打造100家以上運營管理規范、生產方式先進、經營效益良好、帶動作用明顯的示范點,給予每個經營主體最高30萬元的項目扶持;實施鄉村振興“曉景計劃”,3年內在全盟范圍內打造100個以上“基地+農牧戶+市場”“曉景”式鄉村振興帶頭人,除在扶持項目、優惠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外,一次性給予每個帶頭人5萬元資金支持;開展“興安盟鄉村工匠”認定工作,建立“興安盟鄉村工匠”人才儲備庫,對庫內儲備人才設立初、中、高三個等級,初級給予1000元獎補,每提升一個等級增補1000元;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予以適當提高,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