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委農辦制發《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實施方案》,著力解決村級組織事務多、報表多、臺賬多、掛牌多和證明多等問題。
該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清單管理制度,以縣(市、區)為單位,制定出臺村級組織依法履行職責、協助政務服務和負面事項3個清單。建立以解決實際問題、讓村民群眾滿意為導向的村級組織考核評價機制,由鄉鎮黨委、政府統一對村級組織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比,逐步取消對村級組織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以縣(市、區)為單位,規范并整合黨政群機構設立的各類村級工作機制,統籌開展村級黨的建設、治理、服務和群眾工作。精簡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建立各級各黨政群機構政務數據和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應用機制,凡是能夠網上查詢或核查的數據信息,不得向當事人索要相關證明。
該方案要求,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從2023年5月起,按照準備、實施、檢查評估、整改落實、持續鞏固5個階段分步實施,2024年8月以后進入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