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做好《條例》的普及宣傳,1月5日上午,浙江省溫嶺市松門鎮村鎮建設辦公室走進松建村開展《條例》宣傳活動。
工作人員通過布置展臺、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提高群眾對《條例》的認知度,增強大家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活動現場,工作人員詳細講解關于《條例》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各方責任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改造、運行維護、監督管理等方面的相關規定。設點宣傳結束后,工作人員還走進村民家里,將《條例》送到村民手上。此外,該鎮村鎮建設辦公室人員還對村里的污水處理站運維情況進行抽查。
據了解,這部《條例》是全國首部專門針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的法規,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改造、運行維護及其監督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規定。
圖一為當地鎮干部正在向村民宣傳《條例》知識。
圖二為當地鎮干部正在向村民分發宣傳資料。
圖三為當地鎮干部走訪田間地頭,向村民宣傳《條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