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筆者了解,“農村老年人八九十歲高齡還要自己劈柴做飯”,并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正在我國一些農村地區上演的一幕。春節期間,筆者回農村老家過年,發現年過60歲的父母在老家已屬于“年輕人”,很多年過八九十歲的大爺大媽,沒有子女晚輩在身邊照料,確實過著自己劈柴做飯的“自理式”養老生活。
我國已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且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比城鎮更重。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全國鄉村60歲、65歲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別為23.81%、17.72%,比城鎮分別高出7.99、6.61個百分點。同時,在農村除了人口老齡化,還伴隨著老人空巢化等問題。這背后有著經濟社會、人口流動等方面的多重原因。
應該看到,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我國城鄉、區域之間的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還會客觀存在。尤其在中西部地區的一些農村乃至縣域,經濟機會較少,為了謀求生存,給家人更好的生活,不少農村家庭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到大城市打工,這其中很多人沒有經濟能力和時間精力帶家人進城,只能將老人孩子留在村中。很多農村老人也早已習慣了淳樸的鄉村生活,不適應進城養老,更愿意留在農村老家。
家庭成員的長期分離,以及由此帶來的農村留守老人問題,某種程度上是社會處于轉型期時,許多農村家庭不得不付出的代價。一些留守農村的老人即使在經濟上“不差錢”,但因為年老體衰,完全自理生活已比較困難,還容易發生意外事故,需要照料。毋庸置疑的是,我們不能將社會轉型期的陣痛,全部拋給農村家庭和留守老人自己承擔。進一步補齊農村社區養老服務短板,提升農村地區公共養老服務水平,更多關照這些游離于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之外的留守老人,讓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是關愛老人的應有之義,更是黨和政府保障民生的應有之舉。
欣慰的是,“耄耋老者劈柴做飯”的農村養老問題已引起各方關注,一系列相關政策也將陸續施行。接下來,相關部門和社會各方應充分發揮各自作用,比如可通過整合村“兩委”、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等各方力量,在農村地區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等服務,對日常出行存在困難的老人,應提供上門服務。另據筆者了解,目前大多農村敬老院主要面向五保戶人群開放,一些有兒有女的空巢老人不能入住。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大對農村養老的財政投入,以優惠政策和財政補貼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增加農村養老機構床鋪,并建設更多普惠性養老機構,讓更多農村老人住得進、住得起養老院,得以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