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衛市在2016年度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招考錄用工作中,采取多種措施補充基層公務員隊伍,緩解公務員隊伍不足現狀,保證鄉鎮公務員隊伍的穩定。
嚴格執行鄉鎮編制專編專用規定,根據縣、鄉編制空缺情況,積極做好公務員招錄工作。加大經濟發達地區向偏遠落后地區遴選業務骨干力度,敦促指導基層單位加大招錄培養公務員的工作,各地各單位嚴格按照招考計劃申報要求,認真摸底排查,做到空編底數清、崗位需求專業類型清,做到市、縣(區)屬工作部門按照實有空編數的80%申報公開招考計劃、鄉鎮凡有空編應招盡招。
在工作經歷上不作基層工作經歷方面的限制,拿出相當比例的招考名額面向“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進行定向招考,定向招考職位原則上不限定專業。山區縣、鄉拿出一定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地戶籍或本地生源人員進行定向招考。
嚴格落實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規定,制定《嚴禁從鄉鎮借調工作人員的通知》,對鄉鎮工作人員服務年限、調動審批程序、已借調人員清退等進行了明確要求。同時,探索建立政治待遇、經濟待遇向基層傾斜機制,積極推行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工作,減少人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