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煙臺市日前出臺《關于關心關愛基層干部的二十八條措施》(下稱《措施》)。《措施》突出在政治上關愛基層干部,明確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具有鎮街黨政正職工作經歷的原則上要達到2/3左右;對實績突出、特別優秀的鎮街黨政正職,可直接提任縣市區黨政正職或專職副書記、政府常務副職;對在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公開遴選中進入差額考察范圍、工作實績突出的鎮街干部,可不按分數排名優先作為擬任用人選。
此外,煙臺將建立偏遠鄉鎮干部定期交流機制,對在艱苦邊遠鄉鎮工作滿10年,日常表現突出的,可統籌考慮安排到縣市區直部門或離家庭住地較近的鎮街工作;對夫妻雙方長期在鄉鎮工作、家庭負擔壓力較大的,適當將其中一方交流到縣市區直部門或城區街道工作;完善干部談心談話制度,堅持崗位調整、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發現苗頭問題、受到問責處理、受到誣告錯告“五必談”,經常性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在考核中,提高基層干部在年度考核中的優秀比例,綜合考核成績較好的鎮街,適當增加“優秀”等次人數。
《措施》要求從工作上支持基層干部,在“事”的激勵上突破,在責任上“減壓”。煙臺將建立完善鎮街權責清單,除中央和省明確規定外,不以任何形式對鎮街設置“一票否決”事項;凡屬縣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鎮街;問責機構在啟動問責程序的同時,一并開展容錯免責調查核實,該問責不問責的要追責、該免責不免責的也要追責。
據了解,煙臺市近年來持續加大從基層一線發現培養選拔干部力度,目前縣市區黨政班子成員中有鎮街黨政正職經歷的89人,占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