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出臺《關于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考察識別選拔重用優秀干部的實施意見》,從考察識別、建立機制、結果運用、組織保障等方面制定政策,激勵干部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拼搏實干、建功立業。
明確考察內容。突出考察干部政治表現,把干部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中的表現,作為檢驗對黨絕對忠誠、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依據。全面考察干部工作實績,以推進脫貧攻堅、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際成效評判干部工作成績。深入考察干部工作作風,了解干部是否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和工作制度,主動解決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注重考察干部廉政情況,了解干部在扶貧開發、鄉村振興工作中的廉潔自律表現。
健全考察機制。完善年度考核、任職期滿考核制度,強化日常考察,通過隨機抽查、走訪群眾、座談了解、聽取匯報等多種方式,從群眾和鄉語口碑中了解識別干部,對干部在發展鄉村特色產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重大任務、專項工作中的表現進行研判,形成專項考核報告,將優秀干部及時納入組織視野。
強化結果運用。將干部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的表現作為選拔任用、招錄公務員、評比表彰、調整問責的重要依據,對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干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或重用,特別突出的給予破格提拔。在考核中評定為優秀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錄公務員時,可適當放寬條件。
加強組織保障。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讓干部放下包袱、輕裝上陣。適當提高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一線干部在各類評比中的名額比例,對取得突出成績的干部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加強關心與支持,力所能及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解除干部后顧之憂。明確基層干部提拔使用、調動年限,確保干部隊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