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鄉村振興局政策法規司司長 陳洪波
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我國“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我們將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新征程中,繼續增進農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權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不斷增強農村群眾對人權保障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續抓好防貧監測幫扶,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水準權利。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指導各地開展動態監測,持續跟蹤脫貧地區、脫貧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實現情況,督促各地落實好教育、醫療、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扎實做好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工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繼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保障群眾經濟發展權利。繼續開展東西部協作結對幫扶,307家中央定點幫扶單位已制定年度幫扶計劃。確定16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協調相關部門研究出臺系列政策,支持脫貧地區根據群眾自主意愿發展鄉村特色產業,接續推動脫貧地區穩步發展。
全面貫徹就業優先政策,保障群眾工作權利。保持就業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并進一步優化,做到新舊政策有效銜接,為脫貧人口就業提供堅實政策制度保障。擴大就業規模,圍繞脫貧人口就業需求和意愿,提供菜單式精準就業服務,推進點對點輸送,中西部省份與東部省份完善脫貧人口供求對接、組織輸送、培訓上崗、跟蹤服務等全鏈條工作機制,幫助脫貧人口“出家門、上車門、進廠門”。促進就近就業,支持就業幫扶車間發展,開展規范治理試點,提升整體水平,吸納脫貧人口家門口就業。
完善農村地區公共服務體制機制,保障群眾社會公共權利。加大對脫貧地區教育投入,不斷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率、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入學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傳承保護優秀農耕文化,更充分保障農民群眾文化權利。
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保障群眾政治權利。不斷加強鄉村基層組織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不斷增強農村群眾的自我發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等能力,不斷推進基層民主,有效保障農村群眾參與國家政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