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吉林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將開考,計劃面向2017屆應屆高校畢業生招錄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235名。
報考吉林省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除需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報考資格外,還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2017年畢業的吉林省內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省外高校就讀的吉林籍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按時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在校期間擔任過校、院、系或班級干部;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6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間出生)。
新錄用的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 服務期為5年,頭2年必須安排到錄用鄉鎮所轄的村工作(含公務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后3年,安排在本鄉鎮其他合適的崗位工作。5年服務期內不得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遴選,不得再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