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責任意識,充分發揮大學生村官作用,打造一支素質優良、積極上進的農村生力軍,唐縣結合大學生村官管理情況,開出“四劑良方”強化大學生村官責任意識。
亮明身份制度。 統一設計制作大學生村官公示牌和工作證。大學生村官信息要在任職村公示,主要包括大學生村官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和照片,大學生村官不在村工作時,外出去向及動態要在公示牌注明。大學生村官在工作日要持證上崗,面對面聯系群眾、做農村工作時要佩戴工作證,增強群眾認知度。
嚴明工作紀律。 大學生村官必須工作在村,每個月在村工作時間不少于20天。大學生村官工作考核、發展黨員等,必須在任職村進行,聘期內不得調整任職村。縣直及以上單位不得借調使用大學生村官,對擅自借調使用的,一經發現,追究相關單位及大學生村官本人責任。
建立考勤臺賬。 明確專人負責大學生村官的日常考勤,對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0個工作日,或假滿逾期不歸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以上的,由縣委組織部解除聘用合同(協議),停發工作生活補貼??h委組織部將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在村在崗工作情況的督查暗訪,發現無假條未在崗的,村官本人到縣委組織部做書面說明且年終考核不評優,多次督查不在崗的作曠工處理。
開展群眾評議。 強化黨員群眾對大學生村官工作情況的監督評議,結合農村基層班子年度考核測評及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每年組織任職村黨員干部和村民代表,對大學生村官在村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民主測評。同時,縣組織部門不定期到村查訪,掌握村民的認知度。年度民主測評群眾滿意度低于60%,或市、縣組織部門走訪時群眾認知度低于30%的,原則上解除聘用合同(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