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鄉共管,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手段,對提升村黨組織書記素質能力,培養造就一支適應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需要的村黨組織書記隊伍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推進村黨組織書記縣鄉共管過程中發現,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源頭把控弱。鄉鎮黨委作為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鄉共管的直接責任主體,在屆中推薦村書記人選時,因后備人才儲備薄弱,部分存在前置程序不規范,分析研判不細不深,臨時動議倉促決定的情況,更有甚者做起了“甩手掌柜”,以市級聯審是否過關作為推薦人選的依據,僅滿足“底線”條件,缺乏“高線”要求,造成縣鄉信息、責任的不對等,影響了村黨組織書記推薦人選質量。
二是過程把控弱。當前,縣鄉共管制度著重強化了對村黨組織書記“入口”的把控,尤其是縣鄉聯合考察、縣級組織部門部務會討論等程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黨組織書記的政治待遇,但對“出口”規定的較為模糊,鄉鎮黨委在村黨組織書記日常管理中的自由度較大,部分存在隨意任免職的情況,同一對象免職任職只間隔數月甚至更短,缺乏嚴肅性。
三是激勵保障弱。當前村黨組織書記平均報酬已達到了既定要求,且按相關文件要求落實了村干部的養老醫療等基本保障,但相較于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等,村書記的待遇仍然偏低。因此,許多有文化、有思想的年輕人紛紛轉戰大城市,選擇了更優條件、更好待遇的工作,導致村(社區)后備干部儲備不足,村書記隊伍青黃不接、后繼乏人。
為切實加強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建議一是完善前置流程。明確村黨組織書記選用標準,突出政治標準、發展導向和群眾立場,嚴格落實任職資格聯審程序,強調鄉鎮主體責任,推薦人選必須由鄉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雙簽字”,候選人簽訂承諾書,對不符合要求、聯審不過關的一律不予任用,同時,拓寬選用范圍,建立村黨組織書記后備人才庫,凡新選用的村黨組織書記人選原則上由后備人才庫中產生,避免臨時動議,提高人選質量。
二是嚴格過程管理。強化村黨組織書記選用后的日常管理,強化任職培訓,構建縣(市)集中培訓、鎮(區)常態培訓、分類專題培訓和日常自主學習“四位一體”的教育培訓格局,提高村黨組織書記能力素質。統籌建立“準入”“退出”制度,明確退出標準、流程,實行村黨組織書記免職縣(市)備案,保證村黨組織書記隊伍選用的嚴肅性。
三是強化保障激勵。經濟待遇方面,實行村書記專職化管理,制定出臺報酬穩定增長、“五險一金”和離任補助“三位一體”的激勵保障機制,讓廣大基層干部干有勁頭,苦有盼頭;政治待遇方面,制定實施專項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納入鄉鎮(街道)事業編制、進入公務員隊伍和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的辦法,適當將“兩代表一委員”的推選向村書記傾斜,進一步增強政治認同感、職業榮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