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期滿大學生村官平穩流動,浙江省海寧市委組織部強調要為大學生村官拓展出路、依法辦理、合情解聘。目前,該市已經實現首批5名未進入村“兩委”班子的大學生村官平穩解聘,第2批解聘正在有序推動中。
那么期滿又未進入“兩委”班子的大學生村官該何去何從?針對這個問題,海寧市特地提出“突出解聘有路,拓展分流途徑”的措施。解聘后,大學生村官可以由組織介紹入企從業,或報考社會工作者考試,或者是在本人自愿和村級組織愿意留用的情況下,與村簽訂協議,轉變為村級工作人員。
而對于進入“兩委”班子、群眾認可,且為村級后備干部身份的大學生村官,海寧市將通過組織任命的方式對其進行重點壓擔培養。對于滿2個聘期、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歷年考核過關,或擔任村“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考核優秀的大學生村官,則擇優進入鄉鎮事業單位,但要求繼續留村工作3年以上。
此外,海寧市還特別注意規范解聘手續,強調融情于法。比如針對女大學生村官處于孕期的情況,海寧市在規范解聘手續的基礎上對其放寬政策,將她的合同期限延長至哺乳期結束時止,體現了“融情于法”的精神。而對于任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優秀,3年內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自主創業的,將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優惠政策。